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总台央视记者刚刚获悉,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再次认定余华英犯罪情节特别严重,社会危害性极大,依法判决被告人余华英犯拐卖儿童罪,判处死刑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,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。


余华英当庭表示上诉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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押送人贩子余华英的囚车进入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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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顾:

不断被揭开的罪恶


  • 2004年,余华英在云南作案时落网。因为害怕,她隐瞒身份,化身张芸,被判8年,后减刑3年,2009年获释。


  • 2022年,被拐女孩杨妞花报案,余华英再次被捕,她的罪恶不断被揭开。


  • 2023年9月18日,贵阳中院一审判决余华英犯拐卖儿童罪,情节特别严重,影响特别恶劣,一审判处余华英死刑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。


  • 2023年11月28日,该案在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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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2024年1月8日,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对余华英拐卖儿童案作出二审裁定,发回重审。法院认为,原判遗漏原审被告人余华英其他拐卖儿童的犯罪事实,部分事实不清楚,为查清上诉人余华英全部犯罪事实,应予重审。


  • 2024年10月11日,余华英涉嫌拐卖儿童案重审一审,公诉机关建议对余华英判决死刑

据了解,法院所说的原判漏罪,指的是余华英涉嫌拐卖的儿童从11人增加到17人。在此前庭审中,余华英拐卖儿童的犯罪过程被详细披露。应该很难会想到,余华英贩卖的第一个孩子竟然是她的亲生儿子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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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审:

所有的被害人及其家庭都应从审判中获得正义


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 程雷:发回重审从名字上大家都能听出来,它是一个重新审判的过程。是又出现了新的事实,比如说她到底是拐卖了17名儿童,还是只拐卖了11名儿童?在事实上是有争议的,需要通过严格的审判程序重新去查明。


刑事诉讼法规定了刑事案件发回重审的具体情形,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:(三)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,可以在查清事实后改判;也可以裁定撤销原判,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。


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 程雷:总体上看这个案子,已经用到了最高刑,附加刑也是没收个人财产,已经是顶格在适用了。第一次审判的时候,只对11名被害人进行了抚慰和救济。但是又发现了6名被拐卖的儿童,这6名被拐卖的儿童及其家庭,因为犯罪遭受的损害也应该进行补偿和救济。所以这次新的审判把他们追加进来,所有的被害人及其家庭都应该从审判当中获得正义,也更加严格地遵循了我们的法定程序原则。


来源:央视网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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